關鍵詞 筆記
記憶是由許多片段積而成。 每天認識幾個關鍵詞,築起記憶的城牆。
2016年6月27日 星期一
【刑法】量刑標準( 57 )
§ 57
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,並審酌一切情狀,尤應注意下列事項,為科刑輕重之標準:
一、犯罪之動機、目的。
二、犯罪時所受之刺激。
三、犯罪之手段。
四、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。
五、犯罪行為人之品行。
六、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。
七、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。
八、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。
九、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。
十、犯罪後之態度。
NOTE :
動目刺手 生品 智關 違危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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